——今天,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被征收人的安置補償政策。
城西片區安置區效果圖
1過渡期補助
1、被征收人選擇貨幣補償的不給予過渡期補助。
2、被征收人選擇產權調換的,被征收人自行解決過渡房,過渡期按每人每月300元給予補助,補助人口數由征收部門認定。在安置房建設區內的被征收人,其過渡期從簽訂征收補償安置協議騰空交房之日起,至選房后3個月止,過渡期補助由征收人按季支付;在安置房建設區外的被征收人,自安置房建成并選房后3個月內騰空交房,一次性給予3個月的過渡期補助。
2搬遷補助
搬遷補助費,庭院房按5000元/戶補助;單元房按3000元/戶補助;一處房產多人共有的,按一戶認定。集體地產房、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房屋的搬遷補助費由房屋土地征收部門視其情況具體確定。
3停業補助
被征收房屋為臨街商鋪且符合下列條件的,由房屋征收當事人按照房屋被征收前的租金收益、停產停業期限等因素協商確定停產停業損失補償金額;協商不成的,由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確定。
1、被征收房屋具有房屋所有權屬證明或者經有關部門認定為合法建筑。
2、具有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
3、因征收房屋造成停產停業損失。
4特困補助
五保戶、殘疾戶、烈軍屬戶,按戶一次性給予5000元的補助。被征收人同時具有以上兩種情況的,不重復補助。
5不予補償范圍
在征收范圍內的房屋所有權人進行下列活動的,在征收補償時不予認定,所產生的損失和后果由行為人自行承擔。
1、新建、擴建、改建、裝修裝飾房屋。
2、在土地上種植林木、修建建筑物或構筑物。
3、改變房屋用途和土地用途。
4、設立和變更房屋租賃關系、他項物權(擔保物權、用益物權含租賃)。
5、房屋和土地權屬的轉讓、分割。
6、戶口入遷。
7、其他不當增加補償費用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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